做人流、上环取环等计生项目
做产检、生孩子
以后都可以报销啦~
3月24日下午,医院开展了《生育保险相关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科科长付强及专干胡燕、医院结算中心李主任,为大家讲解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
男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经办流程是怎样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何区别?新的生育保险*策中,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具体包含哪些?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需注意哪些问题?
讲座中,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科胡女士为大家详细讲解了《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知识,对新推出的生育保险相关文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逐一讲解,并结合日常工作指出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今后在结算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如何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参保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及以上女职工,自确诊怀孕后,应到管委会、街道、社区生育进行登记,激活生育保险。社保分局审通过后,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含哪些?
A.生育的医疗费用:正常生育的住院费,实行生育定额结算。
B.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产检费和生育津贴产假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
C.生育津贴:
女职工(男职工无劳动收入配偶)生育(终止乡妊娠后)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参保女职工。
D.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A津贴计算标准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B产假天数标准
基础产假:98天;晚育假:加30天;剖宫产:加15天;多胞胎多一胎加15天。不满四个月流产:15天;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引)产:42天。
(备注:晚育年龄为汉族女职工满23周岁,少数民族女职工满21周岁;七个月以上死胎的或者生育二胎,不享受晚育假,其他与正常生育产假天数计算方法相同。)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参保女职工生育:
享受正常生育住院费(顺产元剖宫产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元)、产检费(元)及津贴。
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男职工配偶手术:
享受正常生育住院费(顺产元,剖宫产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元)、产检费(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24个月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
享受正常生育住院费(顺产元,剖宫产元)。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
享受正常生育住院费(顺产元,剖宫产元)。
最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科科长及医院结算中心李主任分别向医护人员分享了自己从事社保相关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并给予大家指导性建议。结合院内优势,他们相信医院一定能够积极开展好生育保险各相关工作,为省内外女性带来等同一线城市的高品质医疗服务。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