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计划生育包括药物流产、人工流产、上环、取环等等的费用。
北京市计划生育费用报销分为两部分:医疗费用和引流产津贴。
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两部分的报销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计生医疗费用报销
1、享受范围:在北京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正常缴费的员工
2、办理条件:实施计划生育期间在北京地区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
3、到账时间:根据返回分割单表格审核日期,在次月中下旬将费用打至员工个人委托代发银行
4、办理周期:1-2个月
办理材料说明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①结婚证
x1
②计生诊断证明
x1
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写明计生方式含孕周数
③收据
x1
④处方
x1
开药需要提交处方原件(全自付药无可报,无需提供处方原件)
⑤明细条
x1
收据写有“费用明细另行打印”或“明细项目加和金额小于单据总金额”或“未打印明细项目”
住院计生:证件类收取材料相同,其余材料参照住院部分未结算标准
表格下载:生育医疗费报销申请书(最新)4.29版.xls(sheet2修改版)
计划生育支付标准一览表
注:1、以上金额单位均为“元”;
2、支付标准适用于符合医保规定的医保内金额;3、医事服务费不含在支付标准内。02引流产津贴
1、享受范围:在北京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正常缴费的员工
2、办理条件:实施计划生育期间在北京地区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
3、支付标准:
引流产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引、流产产假:16周(含)以内产假为15天,16周到28周之间为42天,28周(含)以上为98天)
4、到账时间:根据返回保险核准表上审核日期,社保局会在审核日期次月中下旬将费用打至公司账户,再由公司认款打至员工个人
5、办理周期:1-2个月
办理材料说明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①结婚证
x1
x1
男、女一方结婚证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计生诊断证明
x1
x1
诊断需注明:妊娠怀孕周数(停经周数不行)及引、流产日期、医院诊断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信息登记表
×2
加盖公章
:
1、若计生诊断证明上明确写有“无痛人流”字样不予报销
2、仅人工流产及药物流产才可按计生上报
表格下载:《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信息登记表》
03办理程序
流程
第一步:准备相关资料后提交至在职企业社保公积金负责人
第二步:社保公积金负责人审核资料
第三步:①资料审核通过后,提交资料至社保局;
②资料未审核通过,员工重新提交资料至社保公积金负责人
第四步:①社保局审核通过,社保局将津贴打款至公司账户、报销费用打至员工本人;
②社保局审核未通过,员工重新提交变更资料至社保公积金负责人
第五步:社保退返分割单,查收报销款项
公司经办人
Hr-service06(唐舒月)/Hr-service07(陆芸双)/Hr-service02(左晓)
办理地址
上地开拓大厦一层员工服务中心-社保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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