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治疗专科医院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TUhjnbcbe - 2025/7/26 18:05:00
国内著名白癜风专家 https://baike.baidu.com/item/刘云涛/21900249

赵某和钟某结婚多年,虽然感情很好但是始终没有孩子。赵某作为丈夫非常想成为一个父亲,赵某的父母也十分渴望抱孙子,这么多年来,钟某始终没有怀孕。一日,赵某在打扫卧室卫生时,发现抽屉医院妇产科人工流产的病历本和药以及相关的票据。赵某感觉晴天霹雳,立即拿着票据和病历本到钟某面前让钟某给个说法。钟某向赵某坦白了自己其实并不想生小孩的想法,但是见赵某这么渴望小孩,狠不下心向钟某坦白。赵某认为自己的生育权被侵犯了要求跟钟某离婚,并且要求钟某赔偿其精神损害。钟某十分无奈,向昌平区史各庄公共法律服务站咨询。

法律分析:首先,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钟某没有符合上述情形的行为,所以赵某无权请求损害赔偿。其次,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情感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32条第(5)项规定处理,准予离婚。

1
查看完整版本: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不侵犯丈夫生育权